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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综治委关于开展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18-06-11 作者 : 管理员

平教函字〔2018〕12号


平定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平定县综治委《关于开展“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各有关部门:

现将平定县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各校接到通知后,根据方案工作要求,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

附件:平定县综治委关于开展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平定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

平综治委〔2018〕11号

关于开展“重点人群心理服务

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社区办事处、县直系统,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决策部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心理问题引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推进平安平定建设深入发展,根据市综治办文件要求,经县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时间

从2018年3月开始,由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卫生计生、教育、司法、团委、公安、信访、民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二、创建范围

(一)冠山、冶西、张庄3个乡镇为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创建示范乡镇。

(二)各乡镇(社区办事处)最少确定4个村(社区)为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创建示范村(社区),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必须为创建示范村。

三、创建标准

(一)创建示范乡镇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地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统一安排部署,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经费、场地、人员保障。

2、结合乡镇综治中心的“心理服务室”建设,设立“心理服务室”,配备相应办公设备,完善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

3、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聘用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作为专(兼)职辅导人员,对重点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定期开展重点人员、网格员心理健康辅导讲座,设立咨询电话为村、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

4、每季度对辖区内重点人员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5、本辖区“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效显现,当年没有发生因心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事)件。

(二)创建示范村(社区)标准

1、对本地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人员,开展工作。

2、结合村(社区)综治中心的“心理服务室”建设,设立“心理服务室”,配备相应办公设备,完善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

3、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聘用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作为专(兼)职辅导人员,对重点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定期开展重点人员、网格员心理健康辅导讲座,设立咨询电话为村、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

4、每季度对辖区内重点人员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5、本辖区“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效显现,当年没有发生因心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事)件。

具体完成目标任务明细如下:   


层级

项目

具体工作内容

乡级

场所

综治中心内设“心理服务室”,规格为30×40cm的银色铜牌,左上角为单位名称(标宋字体,黑色),居中为“心理服务室”或“心理健康辅导室”(魏碑字体,红色)。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心理测试、沙盘治疗等心理服务功能区域。

人员

至少聘用1名具备心理咨询知识的专兼职人员。

机制

1、制定培训、档案资料保管、隐私保护、奖励等工作制度。

2、每季度组织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

3、综治重点培训网格长(员)。

4、编制工作表簿,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经费

有工作经费

村级

场所

综治中心内设“心理服务室”,规格为30×40cm的银色铜牌,左上角为单位名称(标宋字体,黑色),居中为“心理服务室”或“心理健康辅导室”(魏碑字体,红色)。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心理测试、沙盘治疗等心理服务功能区域。

人员

至少聘用1名具备心理咨询知识的专兼职人员。

机制

1、制定培训、档案资料保管、隐私保护、奖励等工作制度。

2、每季度组织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

3、编制工作表簿,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经费

有工作经费

单位

场所

相关部门内设机构增挂“心理服务室”或“心理健康辅导室”的牌子。

人员

至少聘用1名具备心理咨询知识的专兼职人员。

机制

1、制定培训、档案资料保管、隐私保护、奖励等工作制度。

2、卫计注重精神科医生、心理测量评估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员的培养;其它相关单位注重在本系统培养心理服务人员。

3、编制工作表簿,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经费

有工作经费

注:相关单位主要指:卫生计生、教育、司法、公安、共青团、信访、民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2018年3月)。各乡镇、社区办事处对辖区内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梳理,选择资源整合好、运行效果好的村(社区),确定为创建示范村(社区)。

(二)创建阶段(2018年4-9月)。各创建示范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实施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对于起点高、基础好的,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对于覆盖面和规模不够、运行机制有待健全的,抓紧时间补齐短板;对于群众知晓程度和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的,要大张旗鼓进行宣传,积极引导心理协会、心理学师生等人员参与工作;对于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技能不高的,要从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聘请具有资质的人员定期进驻。各示范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措施,切实查找薄弱环节,对症施策,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取得工作实效。

(三)验收阶段(2018年10月)。县乡两级综治部门牵头组织自查,对辖区内的创建示范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综合评定一批经验鲜活、特色鲜明、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市综治办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验收,确定市“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乡镇”和“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村(社区)”。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被确定的示范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总结提炼经验,推动当地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趋于规范化、科学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体现,是筑牢心理防线、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有效载体,是防控社会风险、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有力举措。各级党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工程,紧紧抓在手上,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社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从4月份开始,每2个月向县综治办(上报部门为县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联系电话5607739,电子邮箱pdxzfw@163.com)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场所建设情况、人员配备情况、排查摸底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成效及问题建议。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示范创建活动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齐抓共管。

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平台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进驻,吸引社会组织、专业热心人士、平安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整合“专业+兼职+志愿者”三支队伍,融合相关资源共同开展心理服务工作。并将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心理健康服务专家组。依托专家组和行业组织,制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体系,适时向社会公布各类心理健康机构的服务情况。要大力发挥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等人员的专业优势,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示范单位开展业务指导、技术支撑;要充分利用医疗机构现有相关场所,打造面向大众的心理健康服务阵地。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教育部门: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民政部门:要指导城乡村、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公安、司法部门:要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吸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

法院、检察院、信访、共青团部门:要在本行业本单位设立心理服务场所,开展面向各自服务对象的心理服务工作,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

(三)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种传统媒体、新型媒体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心理知识、心理健康及心理危机干预的重要性,宣传加强“心防”取得的成效、形成的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浓厚氛围,提升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舆论基础。

(四)因地制宜、打造地方特色。各创建单位要积极借鉴各地先进经验,针对城市和农村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力求创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经验,形成样板、品牌。要不断创新理念,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搭建多种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各界活力。要依托村(社区)和相关行业,紧密结合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重点青少年教育矫治等工作,统筹开展,整体推进。要结合治安形势、任务需求变化,不断建立健全重点人群心理风险评估、心理预测预警、分类管理等制度,着力构建前端普遍服务、中端监测预警、末端精准干预的心理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五)强化保障、健全激励机制。综治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在经费、场地、人员等方面争取最大支持,有条件的,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解决专业人员不够的矛盾,努力提升心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示范创建活动将纳入全县综治考评范畴,对于示范乡镇,当年度综治考评将予以加分奖励;对于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县综治委将加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政策工具运用力度。




平定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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