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音乐表演专业代码:750201
二、入学要求
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三、基本学制
三年。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音乐即相关的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机构、影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就是培养“中职毕业文凭+艺考合格证书”的双证书学生。
五、职业范围
表1音乐专业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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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 技能方向 |
就业岗位 |
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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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音乐教学 |
教务管理人员、小学教师、高中教师、培训、招生、考研教师、钢琴教师,声乐教师、事业单位人员、大学教师等 |
教师资格证、钢琴教师从业资格证、声乐教师从业资格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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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化传媒公司歌手、歌舞剧院表演 |
各地文化传媒公司,各地歌舞剧院 |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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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视台主持 |
当地电视台,个人工作室 |
全国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证;广播员主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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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器乐专业 声乐专业 |
地方乐团、文体局;文化娱乐传媒公司;个人工作室等 |
器乐、声乐获奖证书,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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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音乐学理论方向 |
音乐理论研究员;文体局;地方电视台、各类学校、音乐评论员等 |
音乐理论知识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 |
六、人才规格
1.知识结构及要求
(1)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所必须的文化知识;
(2)了解必要的音乐表演与音乐基础知识;
(3)熟悉音乐及相关器乐的应用等基础知识;
(4)掌握使用音乐器乐的基础知识;
(5)掌握基础音乐乐理知识;
(6)根据专业(技能)方向,掌握音乐在相关职业领域中应用的基础知识;
(7)需要一定的嗓音条件及音乐基础,学习器乐专业需要各方面的能力等一些基本条件;
(8)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以及持之以恒的精神;
(9)具备音乐的创造能力,后者强调通过音乐教育达到的标准。
2.能力结构及要求
(1)感觉能力,指借助于听觉器官辨别音高、音强、音长及音色细微差别的能力;
(2)知觉能力,指对旋律、节奏、和声、音量、速度、力度、音色细微变化的辨别能力及对音乐的整体感觉能力;
(3)音乐的联想和想象能力;
(4)音乐的活动能力;
(5)音乐的记忆能力;
(6)最重要的是勤奋,勤于思考,勤于练习;
(7)培养参加音乐活动、表现音乐与探索音乐的意愿;
(8)掌握各种常用记号、术语和必要的音乐知识;
(9)具备自学音乐的能力,以及音乐视唱与听辨能力;
(10)控制发声器官演唱音乐作品的唱歌能力;
(11)具有一定的音乐天分和刻苦练习的能力;
(12)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13)指通过音乐认识世界,了解人类历史,陶冶情操,开阔视野,培养正确的审美情趣;
(14)对音乐作品及其表现的真、善、美与假、恶、丑进行审美判断及审美评价能力。
3.素质结构及要求
(1)政治素质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素质
遵纪守法、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3)文化素质
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4)身心素质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乐观向上。
(5)责任素质
遵守行业社会道德规范与法规,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和一定的创新精神。
(6)协作精神
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意识。
4.毕业要求
(1)成绩要求
实施学分制教学方案的修满三年制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顶岗实习合格,准予毕业。
(2)技能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纳入计划中,获取专业化方向技能证书。
(3)技能证书要求
参加各种音乐比赛,其中有器乐的考级、声乐的考级(成人音乐、幼儿音乐等)和专业院校比赛。
七、课程结构

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含中外器乐)、和声基础、中外音乐欣赏、合唱指挥、形体等。
除此之外就是一些公共课和基础课.
1.公共基础必修课课程
(1)职业生涯规划与心理健康
职业生涯规划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旨在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教育和职业理想教育,使学生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知识和常用方法,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以及成才观。形成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增强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自觉性,做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和就业、创业的准备。
心理健康主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2)道德法律与人生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职业道德的作用和基本规范,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3)经济与政治常识
经济政治与社会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相关基本观点教育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常识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相关基本观点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有关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辨析社会现象、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4)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
本课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为学生学习提供了大量就业指导的知识原理、就业政策与法规、面试应聘的技巧,着力强调就业教育以及创业教育的内容和意义、创新思维的养成、创业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传授体育与健康的基本文化知识、体育技能和方法,通过科学指导和安排体育锻炼过程,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增强体能素质、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养成终身从事体育锻炼的意识、能力与习惯,提高生活质量,为全面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服务。
(6)数学
数学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在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上,使学生进一步学习并掌握职业岗位和生活中所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计算技能、计算工具使用技能,和数据处理技能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和数学思维能力。为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7)英语
帮助学生进一步学习英语基础知识,培养听、说、读、写等语言技能,初步形成职场英语的应用能力;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信心,帮助学生掌握学习策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引导学生了解、认识中西方文化差异,培养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九、教学实施
(一)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
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道德法律与人生、经济与政治常识、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体育与健康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数学、英语、公共艺术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不同专业还应根据需要,开设关于安全教育、社交礼仪、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秘书学、美术、应用文写作等方面的选修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
2.专业技能课
专业技能课程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专业核心课程加专业(技能)方向课程的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意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根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部分基础性强、规范性要求高、覆盖专业面广的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
实训实习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实训实习包含校内实训、校外实训和顶岗实习等多种实训实习形式。实训实习应明确校内实训实习室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及其必备设备等实训实习环境要求,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
(二)教学管理
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具体可分为教学工作计划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师管理五个组成部分。
1.教学工作计划管理
教学工作计划管理是指根据学校的规范要求和学校的实际,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计划(文件化)、组织、管辖和控制,推动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制订教学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教学工作标准、教学管理目标和奖惩措施、教学改革的设想和教学研究课题等文件。
(1)专业教学执行计划。专业教学执行计划是指根据劳动部及有关部委和行业制定的教学计划要求,考虑企业和社会需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写的包括培养目标、学制及教学周数、课程设置、课程进度、课时分配、课程教学要求等因素的学校教学计划。
(2)教学进程、教师工作量安排。教学进程安排是指教务部门根据“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和学校师资、设备设施情况对授课班级包括实习、理论授课情况、周数、时间等要素进行的工作安排,也叫“校历”。是教学管理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合理设置教学进程安排的基础上,安排教师工作量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工作量合理,一般周课时不能超过16节;不准跨学科授课。此两项安排应在上期期末考试后发放给授课教师,以利于教师利用寒、暑假做好上课准备。
(3)总课表、班级课程表的编制。总课表的编制根据教学进程表和教师工作量安排制定。总课表、班级课程表应于开课前发到班级。课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
(4)学期授课计划。由教师本人依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总课表,以学期为单位制定,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查后,在开学前一周上交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教师依此计划授课。该计划是统一学科教学进度的依据。
(5)试验实习计划。由系部统一编制,在开学一周内发至教务处。
(6)教研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教研活动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沟通教学信息、改进和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手段。教学管理部门应积极引进先进教学模式,制订操作性强的教研教改计划。教研活动的主要形式是:集体备课、专题研究、公开教学和观摩教学、教学经验的总结、交流和推广、业务学习等。
2.教学行政管理
教学行政管理是具体实施教学计划,对各项教学活动进行合理的组织,指挥和考核的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调整教学管理机构。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1)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岗位职责、教学考核制度、听课制度、调代课制度、评教制度、教学日志管理制度、教师培训与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材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考试、考查、毕业及成绩管理制度、图书馆、阅览室、实习单位教学管理制度等。
(2)建立健全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管理应科学、严谨、规范、系统,主要内容有:教学行政档案、教学成果档案、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3)教学日志的填写。教学日志是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及课堂组织教学情况的原始凭证。教师要认真逐项填写,学校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期末由教务处统一归档。
(4)调、代课的管理。教师因事必须调、代课时,应在上课前一天提出申请,同时填写调、代课单,经系主任同意签字,由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提前通知有关班级。
(5)教材的使用和管理。学校开设的公共课,必须使用统编教材。其他课程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招生对象和开设专业并结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大纲)》选用教材。没有教材的学科,要组织教师自编教学讲义并经同行专家论证。选用教材要由教研室提出意见,经系部、教务处审查批准后,于开课前发到学生手中。
3.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包括理论教学和实习教学两部分。理论教学基本环节包括备课、授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成绩考核与评定;实习教学基本环节包括组织教学、讲课、操作示范、巡回指导、结束指导。教务处应该根据教学基本环节对老师提出相应要求,制订相应管理方案,经常进行教学检查和指导,并形成制度化。要重点检查各教研室、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及备课情况。要定期进行教学常规检查,通过听课、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评教以及查阅教案、作业批改、辅导记录、教学日志、教研室活动记录等,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教研室的教研活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将教学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系部和教师。
4.教学质量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核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将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市场竞争力,教学质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师资队伍。拥有一支具有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适应市场需要并保持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是确保和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领导应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工作。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师队伍稳定率。
(2)教学设备设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工学校竞争异常激励。是否具有先进的、标志性的现代化教学设备设施,决定了学校生存与发展空间和机遇的大小。学校必须加大硬件建设投资力度,以高标准、高要求添置先进教学设备设施和音乐专业所需的具有领先水平的专业设备设施。
(3)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确保教育质量和人才的培养规格以及加强素质教育的需要,在总体上不改变教学计划的课程体系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开设一些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课程,以提高毕业生的适应能力。
(4)教学检查。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教学日常检查、教案检查、授课进度检查,学生作业检查,期中、期末阶段性检查,深入课堂听课,学生座谈会等。通过分析教学检查结果采取纠正措施,坚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供保障。
(5)考试管理。学生的学业成绩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指标,学业成绩能否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取决于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学校应实行教考分离。教考分离是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必然需要。而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是实行教考分离的基础工作,在编制试卷或试题时必须考虑教材版本、考试章节范围等参数。
5.教师管理
教师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因此教务部门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出合理的教师引进、培训计划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师稳定工作。教师培训工作,应考虑以下因素:
(1)拓宽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随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知识的更新周期也越来越短。作为教师必须不断的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别是本专业发展的新动态、新成果,必须注意相近学科知识的涉猎。学校可定期派遣各专业骨干教师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定期组织专业理论或实际操作方面的考查。
(2)重视教学技能培训。教学技能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及教学理论促进学生学习的一系列教学行为方式。但由于职业学校的教师大多毕业于工科院校,一般没有接触过教学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如采用行为导向法教学、模块式教学、说课、观摩教学、专题讲座等方式,分阶段,有组织、有计划的训练教师的教学技能,力求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3)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与指导。现代教育技术的迅速发展,对教育的思想、观念、模式、内容和方法都产生了深刻影响。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学习和掌握以现代教育理论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
(三)顶岗实习管理
为了确保音乐专业顶岗实习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制定制度如下:
1.组织机构与指导教师
(1)成立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当、副组长由系副书记担当,成员由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专业指导教师组成,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按照顶岗实习课程化管理的理念,制定课程标准与课程实施计划,编制学生顶岗实习任务指导书,对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内容包括: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学生的出勤情况、纪律情况、进度情况、质量情况等。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教师取消指导资格,不予计算工作量。
(2)根据顶岗实习学生数确定学校指导教师,协助单位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原则上每名教师负责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二十人。对距离较远但相对比较集中的顶岗实习学生,学校指导教师至少要在实习期间到现场指导一次以上。对各单位及周边地区顶岗实习的学生,原则上要求每个月到现场指导一次以上。应用系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对学校指导教师的考核。
(3)带队由系副书记总负责,具体由教研室主任或专业指导教师担任。带队教师主要负责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以及实习同学的考勤及安全,同时要积极学习实习单位先进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
(4)教研室主任与专业指导教师主要负责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的指导,同时要积极学习实习单位先进的技术,并注意收集相关技术文档和资料。
(5)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聘请单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为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岗位技能训练、考勤、考核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每一名学生都由专人负责指导。
2.实习任务和要求
(1)顶岗实习是中职教育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较长时间的实习,使学生走向社会,接触本专业工作,拓宽知识面,增强感性认识,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2)依托校外实训基地和合作企业,逐一落实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确保半年以上顶岗实习学生占应届毕业生比例达到100%。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需提出本人申请,经系同意后实施。
(3)实习期间学生要服从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按照实习计划、任务和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并按要求填写顶岗实习工作周记,完成不少于2000字的顶岗实习报告。企业指导教师和学院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对学生的考核与评价。学生如有违纪行为发生,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根据相关规定协商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凡属于自身原因造成自离、辞退、受伤等人身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全部由自己承担。
(4)实习时间安排。顶岗实习的起止时间由系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开始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并进行期初实习检查、期中实习检查和期末实习检查,收集、汇总实习材料,确定实习成绩,并组织毕业活动。
3.实习内容
音乐教育实习一般包括音乐课堂教学实习、课外音乐活动的组织与辅导、班主任工作实习、音乐教育调查和教育科研四个方面。
4.成绩考核与评定
(1)顶岗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填写实习鉴定,本人将顶岗实习材料册上交实习指导教师,主要有:顶岗实习报告、实习周记、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回执。专业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应按时填写工作记录、考核表、成绩表等材料交带队负责人。
(2)学生应根据在实习中学到的实际知识和收集到的生产资料,独立完成实习报告,不得照抄生产操作规程,或抄袭他人的实习报告。实习报告的内容应包含:实习单位概况、实习内容及实习收获和成果。实习报告的内容应真实充实、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根据实习内容和效果,做好记录,填写实习周记。
(4)学生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单位评价与实习报告评定等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未能按实习计划完成实习任务、未经允许私调实习单位、严重违纪、未交实习报告等实习材料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不予正常毕业。
十、教学评价与成绩考核
教学评价应体现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注意吸收行业企业参与。校内校外评价结合,职业技能鉴定与学业考核结合,教师评价、学生互评与自我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不仅关注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运用知识在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重视规范操作、安全文明生产等职业素质的形成,以及节约能源、节省原材料与爱护生产设备,保护环境等意识与观念的树立。修满三年制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具体要求如下:
1.对教学应作客观评价,而评价内容应顾及认知、技能、情感等方面,评价方法应采取多元评价方法,如观察、口试、笔试与实践等评价,教师可按单元内容和性质,针对学生的作业、演示、心得报告、实际操作、作品和其他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2.教学评价在实施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时,应考虑学生的资质及认知能力,以建立学生学习兴趣与信心。
3.对未通过评价的学生,教师应分析原因,并适时实施补救教学;对于资质优异或能力强的学生,可增加教学内容,使其潜能获得充分发挥。
4.对学生进行多元化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不仅关注学业成绩、道德品质、也且要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学习兴趣、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同时更要注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拥有自信。
5.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及选修课考核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及选修课,采用过程性考核和结业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模式。期末考试内容要着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根据课程性质采取适当的命题形式和考核模式。命题要贴近专业实际,可采用笔试,也可采用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心得体会、论文写作、项目策划、活动组织及现场操作等考核形式。选修课程可参考以上课程考核方式进行考核,也可采用完全过程性考核或更加灵活的考核形式 。



